西{安实行重}点案件线索提12%级审核 ,严把关口提升基层办案质量
“不仅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日前,陕西省西安市纪委监委某对口联系室在靠前指导市级某派驻纪检监察组核查的一个“小金库”问题线索时,发现三名中层正职领导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不能按常规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因此及时报请分管领导提级审核把关后,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并开展循线深挖。
为进一步规范同级管理的正职领导问题线索处置流程、提高案件查办质量,西安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线索处置工作的规定,明确要求各区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市管企业和院校纪委,拟对反映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研提处置意见时,市纪委监委各对口联系室应同步介入、集体研判,精准提出处置意见。其中,对重要问题线索的处置意见,须报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承办部门再按研判意见处置。
“提级审核,精准处置基层同级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能有效提升案件查办质量。”西安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相关规定要求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各对口联系室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对基层同级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重点问题线索处置、重要案件办理中存在明显问题的,经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批准后要求其重新处置或办理,必要时可以提级办理或者指定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西安市纪委监委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规”的要求,组织人员力量,对全市各区县纪委监委、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属企业及院校纪委拟立案的问题线索开展集中审核,重点对初核情况、被核查人涉嫌违纪违法情形、追责依据及程序合法性等内容进行全面复核,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的流程要件,强化纪法贯通思维,有效防范审查调查工作风险。经严格审核把关,对15件核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节显著轻微、不符合立案标准的问题线索,依规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同时,对5件同级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提级办理。
此前,某区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在处置集体合作社违规白条入账问题线索时,仅对出纳、会计立案,未追究该合作社理事长责任。经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室提级审核,明确要求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合作社理事长一并立案,推动责任精准认定。
此外,某开发区城管局原局长吴某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被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立案审查。在报请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室审核时,审核人员通过比对问题线索、核查谈话笔录和书证资料,发现该问题没有查深查透,其不仅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还涉嫌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职务违法犯罪情节。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程序对该案件进行了提级管辖,指定其他区县监委办理。承办该案的区县监委在调查中进一步查实其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等多项职务违法犯罪事实,果断依法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最终形成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完整证据链条,实现了对违纪违法问题的全面查处,有力维护了纪法权威。
自进一步加强线索处置工作的规定发布以来,西安市纪委监委共提级审核基层同级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97件,有效提升了线索处置的规范性与精准性。
原标题《西安实行重点案件线索提级审核 严把关口提升基层办案质量》
来源:袁战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